培养方案内链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硕士)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1437
  • 研究方向

1.工程结构抗震

2.工程结构抗风

3.工程结构减(隔)震与振动控制

4.城市防灾减灾

5.防护工程

6.环境振动监测与控制

  • 指导教师

陈清军      孔庆钊      吕西林      单伽锃      唐和生      吴  昊      谢丽宇       余江滔       周  颖       周志光

宗  刚      张瑞甫      任晓崧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丛北华     胡群芳      宁超列      彭勇波        王  飞      翟咏梅

  • 培养方案

   土木工程学院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2012级学历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基本信息


一、简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是土木工程学科中的交叉学科,对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积极作用。

    本学科主要研究各种重大灾害的成灾模式、破坏作用和毁损效应,发展和完善工程结构防灾设计理论和方法以及城市防灾减灾决策相关的理论、方法和技术。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作为独立的二级学科是在近几十年内才形成的,以适应现代化城市与重大工程综合防御重大灾害的需要。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防灾减灾科学理论和工程技术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同济大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学科是在适应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已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豪教授的领导下,早在1964年就开展防护工程的多学科研究,同时开始招收研究生,1984年被批准为地震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点,1998年地震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更名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本学科研究依托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本专业在日本丰桥科技大学栗林荣一教授资助下,设立了“章在墉—栗林荣一地震工程奖学金”。

    本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获得工程师的良好训练;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能胜任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管理,以及投资与开发、金融与保险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继续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领导意识的优秀人才。

三、研究方向

    1、工程结构抗震

    2、工程结构抗风

    3、工程结构减震与振动控制

    4、城市防灾减灾

    5、防护工程

    6、环境振动监测与控制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生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审批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五、学分要求

    硕士生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原有知识基础,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硕士生的具体课程学习计划,经专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见下表,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学位课可在表中所列课程中选取,其中至少应选1门数学类课程和1门与计算机相关的课程。 

    2、必修环节共2学分。其中包括:论文选题:1学分;公共讲座(不少于4次):1学分。 

    3、非学位课课程可从学位课中选择,也可选择其他学科中的相关课程,选课途径:从其他学院界面进入,输入需要选择的课号即可。

六、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实际(专业)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留学生可用英语撰写学位论文,但必须附加详细汉语摘要。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参加校学位办公室组织的上海市学位办的双盲抽查。

    硕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但已完成培养计划,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其学位申请按《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第六条执行。

    授予学位时,硕士研究生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国内外学术刊物上或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署名顺序为硕士生排第一;或导师排第一、硕士生排第二。


七、备注

    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按《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未阐述到的有关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按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土木大楼B座  电话:021-65982666   传真:021-65982668  邮箱:ddms@tongji.edu.cn   邮编: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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